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
健身大会健身秧歌交流活动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各代表队:
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健身秧歌交流活动将于10月11日—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运中心举行,为做好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10月10日18:30召开活动组委会、裁判员、领队、教练员工作会,请各队领队、教练员准时参加,各队出场顺序将在会上抽签决定。参会签到时请报送各队100字简介、自选套路音乐光碟和图解(规定套路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2、交流活动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12日,10月11日各队按抽签顺序走场(上午规定套路,下午自选套路),12日交流。地点在深圳市龙岗区大运中心水晶石体育馆,场馆为国际标准的体育馆木地板,要求各参赛队的鞋底一定为不脱色软底鞋。
3、由于本次交流活动队伍多,时间紧,本着从简办会的原则,交流活动不举行开幕式。12日下午交流活动结束后将举行颁奖仪式,届时请各代表队各选派3名代表领奖。
4、交流活动将选出10支队伍参加闭幕式展演并于13日上午进行彩排,其他代表队休整。
5、13日15:00将在深圳湾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闭幕活动,请交流活动全体人员参加,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二、食宿安排:
1、住宿安排由大会志愿者在9月底前与各代表队联系确认。
2、交流活动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在编人员食宿费按规程要求每人800元(4天,200元/人/天,2人标准间),请各队报到时按人数统一交纳,提前离会不退食宿费。
3、超编人员、提前报到、推迟离会,须提前与会务组联系,食宿费为每人300元/人/天,2人标准间。
4、若本队出现单男(女)房间空床时,大会将安排其他代表队人员入住,届时请予以配合。
5、各队在饮食、住宿上如有特殊要求(如清真餐),请于9月28日前将名单发至邮箱2718089229@qq.com。
6、如要求安排单间需补齐差价。
三、报到和离会:
1、各代表队请于10月10日报到,14日早饭后离会。
2、大会提供深圳市范围内接送站服务,请有需要的代表队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会务组联系人:曹敏忠13662273381 胡世财15920006348
联系电话:0755—89385729 传真:0755—84564715
接送站联系人:李雪贞13802220920
3、需订购回程机票、火车票的代表队请直接与李雪贞联系(手机:13802220920),以便确保各队顺利出行。
4、活动期间交通由大会统一安排。
四、其他:
请各代表队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流活动期间和往返途中交通安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