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6-03-21 13:53体总网
闽政【2011】73号
相关老年体育内容摘录如下: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五节 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二、加强老年文体工作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和规范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到2015年,全省老体协村(居)建协率力争达到100%。发挥老年学校、老体协的作用,开展老年文体会演、老年才艺展示、老年书画摄影展等,组织开展老年文体交流。引导老年人通过参加“社区文化艺术节”、“激情文化广场”、“老年体育健身项目展示”等形式,促进体育健身和文体展示等活动的开展。继续组织开展“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日”、“万人健步行”、“康乐大讲堂”等大型活动。办好2014年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第七节 加强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
一、推进老年群体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老年群体组织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其成为凝聚老年人、推动老龄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村(居)“两委”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组织规范发展。
第五章 组织实施老龄事业重大项目
第四节 文化惠老工程
一、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推进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每个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有1处示范性老年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教育场所,社区、村(居)有教育与老年活动场所。积极发展远程老年教育,在全省乡镇(街道)、村(居)完成5000个远程老年教育收视点建设。
三、组织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结合传统节日和庆典,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支持老年组织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民俗活动。推荐优秀老年合唱团参加中国老年合唱节。
第五节 老年服务管理创新工程
支持省老体协、计生协、关工委、老科协等老年组织开展活动。
(说明:本文为摘录,文件有删减。)
(责任编辑:于红立)